2012年5月14日 星期一

母親節


我媽。

她最開心的,應該是有人說,我們看起來像兩姐妹。

是的,兩姐妹。

我媽,其實也只是大我16歲而已。有些真姐妹或兄弟或姐弟或兄妹的年齡甚至相隔20年呢!不是?

小時候,我很討厭我媽,總覺得,她重男輕女。三姐弟裡,我是被媽打得最凶的那個。我媽她,為了要我回家吃飯,嗓子可以大到,人在街頭喊,而我在街尾就可以聽到,無奈,我實在很皮,她最後得拿著雞毛掃,來到街尾找我,然後一邊掃我,掃到我回家為止。

其實,在小學以前,只要我不聽話,雞毛掃就是我的懲罰。所以,我自小就真的很討厭我媽,甚至曾經偷偷在床上“發誓”,以後只孝順我爸,絕不孝順她。

真的很幼稚,我是。

後來再長大一點點,兩個人的關係也沒有變得很好,很親的那種。但是,喜歡做勞作的我,總會在雙親節或爸媽的生日,給他們送上一張卡片。前幾天就已經做好,然後在晚上,他們都睡著的時候,偷偷放在梳妝台。

然後有一次,在午睡時,聽見媽拿出這些卡片向鄰居炫耀。呵呵!

我媽她,也一樣幼稚吧?

記得,我媽她不喜歡我的初戀,她說,同年齡拍拖不會有結果。那年我19歲,已經畢業當了記者,對方還在念書。後來,我們分手了,她說,一定是我不夠溫柔,常常罵人家。我說,我是給人家劈腿了,我。

然後,我就出國唸書了,並且了解了“相處好,同住難”這一句話,跟媽的話題開始變多了,她還會催我交男友,說我年紀很大了,怕嫁不出,台灣男或是老外,都照殺,只要有拍拖就好,跟以前中學時候,怕我談戀愛,不小心給人搞大肚子的嚴厲有很大的落差。

其實,那年我只是23歲。只是,我媽想像中的女兒人生規劃是25歲嫁人,然後27歲生第一孩子,然後再生再生,書不用讀醬多的。只是,我失戀後又出國唸大學,讓她的想像破滅。雖然如此,我偶爾還是會聽見她跟人家炫耀道:我女兒工作兩年,自己存到錢出國唸大學,然後再自己打工賺學費,生活費。

這,成了她可以驕傲的理由。

回國後,我的身邊有了大手,她還是不停地催我結婚。“妳很老了囉!”天啊,25歲,很老嗎? 除了催婚,我媽對我其實也有了變化,我們會一起逛夜市,她穿的衣服,開始跟我穿的很相近,兩件類似的衣服,我們可以一人買一件......她現在最常叫我的,是載她去金河買一件25塊的衣服,或者上網給她看網購。

27歲時,我告訴她,我跟大手協議先注冊,明年再結婚,她沒有再催婚,只是到處跟人家講,我明年要結婚了。弟弟結婚時,曾有人問過我媽,我出嫁時,她會不會哭。那時我媽說,我常不在家,應該不會吧。

結果,我嫁人那天,看到她哭,我也忍不住了。

現在,我為人妻了,感覺跟媽更進了一步。日常用品一堆的大促銷,她都會打電話給我,叫我幫她買半打,然後,順便給我自己的家也買上一份。想起叛逆時期,我常跟媽頂嘴,有一次還在餐桌上鬧脾氣,那時,爸有說,媽很年輕就做了我們媽媽,可能還不會教我們......

媽媽的16歲,就要給我洗尿布,並且扶助我爸創業;我的16歲,忙於課外活動,無憂無慮,只煩惱,干嘛中學不能談戀愛。媽媽的21歲,有了兩個孩子,做了老板娘還要兼顧柴米油鹽,不只為五斗米,還有我們;我的21歲,正值青春年華,外面的世界很精彩。

當年紀越長越大,越開始理解,爸爸當初說過的話。

如果,我的家現在是一座城堡,在爸爸正努力為我們搭起這一座城堡時,媽媽就在外面先替我們擋雨,我爸我媽都很偉大,不過我真的很含蓄,還真的不曾對爸媽說過:我愛您。不過,我知道,她們知道我愛他們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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