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萬象裡總是哀歌不斷,各報章因此相繼成立基金會,在需要時伸出援手,如孩子患病急需醫藥費動手術、貧困家庭三餐不t繼等,在媒體號召下,收到的義款總額少至數百令吉,多則可達數十萬令吉,基金會可協助不幸家庭代收及管理義款,一解燃眉之急。
然而,在處理這些新聞時,最忌諱的就是遇到貪婪的不幸家庭,見錢眼開,財迷心竅,理所當然地接受這筆“得來容易的橫財",卻忘了當初籌錢的目的。
曾有家庭撥電聯絡,說希望挪用孩子部份的醫藥基金,裝修家裡,新年將近,他想換新的神台及沙發。明明籌錢是為醫病、改善家中環境或是求學費用,最後卻為私慾所用,濫用大眾對他們的同情心。
也有一位老翁要求籌款建屋,基金會原意是搭建一房讓父子有棲身之處,他卻得寸進尺,要求協助擴建多間房間,讓他收租得利。裝修期間,基金會在五金行開了個戶口,他卻三不五時前往取貨,導致預算超支,得不償失。
也有一些披著羊毛的狼,藉捐款之名,向媒體表明要前往探訪不幸家庭,以希望取得聯絡方式,豈料在抵達不幸者住家時,就露出狼尾巴,向對方推銷其直銷產品,錢沒捐出,反賺了人家一筆。
義款是大眾的血汗錢,基金會有把關的責任,媒體亦是。除了要避免義款被濫用,也必須防範不良分子藉機行詐,雪上加霜。因此,基金會管錢不是私吞,而是必須確保一分一毫都是用在適宜之處,媒體拒絕他者前往探訪,則是不想增加不幸家庭的麻煩。
任何善意要求,我們願意代勞。
(光明日報/好評‧文:張欣薇) 2012-09-28 19:10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