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5月11日 星期六

職業道德

有一次,搭德士時跟司機聊天,當知道我是念新聞系時,他說,他朋友的孩子也是,偶爾也有投稿到報館,賺稿費。

他說,那個孩子,拍了一張有人正在彈鋼琴的照片,在鋼琴旁還有一隻小狗,兩腳站立,似在跳舞的樣子,然後新聞寫說,有一隻會跳舞的小狗,聽到鋼琴聲時,會情不自禁地跳起舞來,但其實,是假的。

我提醒司機,這樣的謊言,很快就會被揭穿。這般趣味性極高的新聞,必會引起關注,不只平面媒體,就連電視台都會爭相採訪這一隻會跳舞的狗,當發現它只不過是一隻會站立的普通狗時,紅的將是他的主人,不是狗。

新聞工作者最基本的準則,就是求真求實的態度,特別是在網際網絡如此發達的時候,一個錯誤的訊息,一旦誤傳,影響深遠。

有投訴者投訴被打,我們除了要瞭解對方被打的經過、原因,及其中的邏輯性時,還要考慮到打人者 的那一方,留個平衡的空間;有時候,看起來像是弱者或無辜的人,也許才是加害者。可是,有時因為搶新聞,滿足公眾的八卦心態,有些記者就會圖文並茂誇大傷 勢,卻不求證真相,忽略了職業道德及新聞倫理。

美國著名報人戴納曾說:“狗咬人不是新聞,人咬狗才是新聞。"如今,它變成了部份新聞記者進行新聞選擇的標準。結果,對於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的質疑越來越多,而要求新聞工作者提高道德水準的呼聲也越來越高。

道聽塗說、捕風捉影、主觀臆測、誇大事實真相,或許真的可以增加新聞的可讀性,讓其更生動有趣,但是一味追求轟動效果,在報導過程中不對事件進行深入調查,或是未對新聞信息進行核實就刊載,即便新聞再怎麼引人入勝,它也只是假新聞。

(光明日報/好評‧文:張欣薇)2013-05-10 19: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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