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短短的兩天裡,竟然有超過三個人問我,如果遇到不好吃的食物,但又必須寫成報道,你會怎樣處理?
寫美食,有時候就會遇到這樣的矛盾,特別是對方是你家公司的廣告商,更頭痛,昧著良心嗎?現在常有人批評,記者良心都被狗叼走了,不過我家肥牛很
乖,沒叼著我的心。(轉移話題ing。)
其實,我不常接到美食採訪的任務,但因為年底,是海鮮最肥美的季節,再加上踏入12月,正是各大餐廳宣傳聖誕節大
餐的大好時機,剛吃了生蠔,現在又來個意大利聖誕限定,確實有口福。
試吃前,特別上網查了意大利菜單,對那個羅馬式烤豬還有“潘娜朵妮”甜點十分期待,那是十四世紀,一名窮小子為了追求麵包師女兒而特製的麵包,看著
服務員將它們擺在餐桌上,先讓攝影拍照,當下還真的迫不及待想要試試那味道,但當主持人一說開動,大家可以到自助餐Bar拿食物時,才發現貨不對版,說好
的聖誕節限定套餐呢?
沒得試吃,怎樣寫啊?同桌的部落客說,上載了照片寫幾句就好了,就只有我跟雜誌社記者在碎碎唸,文章沒辦法馬虎,怎麼辦?最後的方法就是介紹餐廳多一點,菜單的設計、典故,至於味道……沒吃到,就沒辦法啦!
傻強在《無間道》電影裡有句經典對白:“做事不專心又一直盯著我看的就是警察。”換言之,本來應該這樣的,他卻那個樣,你就應該抱著懷疑的態度。
如果遇到不好吃的食物,但又必須寫成報道?還是一樣可以寫,但如果你看到那個明明是美食版,卻寫一些有的沒的,沒有告訴你到底好不好吃,你應該知道是甚麼一回事了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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