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年前在台北念書時,總喜歡跟著學姐研究女權主義及同志解放運動。我其實也沒甚麼大抱負,一切也只是“好奇”與“新鮮”使然,既然來到國外求學,有機會學習及接觸未知的事,當然是要適時爭取,自我提升。
在那個時候女權主義及同志解放是我不曾接觸的領域,特別是在那個時候的馬來西亞,人家還是在說:“女生干嘛要念這麼多書,最後不都是要嫁人”的時候;記得中學時期,有個俏麗短髮的女生從城中女校轉到我們鄉下國中,大家都在傳說她是因為愛女生,才會被要求轉學。
女生愛女生一旦變成流言蜚語,就是家長眼中是禁忌,更像是傳染病。
十年前的台北,相對比大馬要開放許多,那時候已經有同志大遊行,各類似的講座,同志書局、酒吧,甚至電影都無需偷偷摸摸營業,我開始接觸同性戀、異性戀、雙性戀的名詞,也是第一次知道“彩虹旗”的意思,它不是一種裝飾,是一面象徵性少數群體的旗幟,同時可稱為「LGBT驕傲旗」和「同志驕傲旗」。
最近臉子書興起了一股大頭貼換成「六色彩虹旗」的風潮,主要為慶祝美國6月26日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判決所新增的功能,只要進入特定網址,滑鼠按一下,臉書大頭一秒就變六色彩虹旗。不少網友在熱潮下,也跟風響應這個活動,人人都將個人頭像換成六色彩虹版,但當中又有多少人真正瞭解「彩虹」其中的意義呢?
到底是支持同性婚姻,還是只為跟風?此時有了一股批判的聲浪浮出,譴責跟風者前一刻才罵同性戀噁心,轉個頭卻換了個「彩虹頭」,如果把這世紀性的政治改革,扭曲成為一種盲從、好玩的熱潮,老實說,一點都不好玩。
六色彩虹旗的訴求一點都不單純,除了要求保障LGBT人士的生存權跟勞動權之外,也包括裸露、多種性愛關係、色情資訊合法化等性解放訴求,即便再不支持LGBT人士,也請給予絕對要尊重,只有卸下有色眼鏡去看待“彩虹”,你才會看見那繽紛的六色!
注:LGBT人士意指女同性戀(Lesbian)、男同性戀(Gay)、雙性戀(Bisexual)和跨性別者(Transgender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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