貓蹼跡

2002年:台灣、香港、廣州
2004年:新加坡
2005年8月旅居台北:花蓮
2006年旅居台北:南投、台東、綠島、蘭嶼、花蓮、墾丁、苗栗
2007年旅居台北:高雄、小琉球、宜蘭、台南、澎湖
2008年:泰國甲米、柬埔寨金邊、台北、越南、韓國濟州島
2009年:印尼日惹、台北、新加坡
2010年:泰國立卑、菲律賓
2011年:台北、港澳、泰國普吉島
2012年:台北、新加坡、雲南昆明麗江香格里拉
2013年:台北、港澳、麗星郵輪、曼谷
2014年:大馬旅遊年刁曼島、檳城、怡保、泰國合艾自駕
2015年:香港、日本沖繩、台灣、泰國曼谷
2016年:泰國曼谷

2012年8月7日 星期二

採訪趣事

齋戒期間,常有許多部門或公司舉辦開齋聚餐,盛邀媒體出席。惟許多官方機構都有不成文的規定,出席開齋聚餐的女性必須衣著端莊,短裙、短袖一律不得進入會場。

該單位對於短的詮釋非常廣,即小腿、手臂外露一律被視為短,同事LSW日前穿著過膝的裙子出席首相與千名學生開齋活動,亦被趕出現場不允採訪。

因為主辦單位未預先通知服飾規定,LSW只能一臉無辜地離開。當時還有許多女學生跟她一樣,被迫在禮堂外,看著友族同胞開齋,而她們則得餓著肚子等待宴會結束後,再一起乘坐學校巴士返家。

國內許多官方場所都有服飾規定,避免碰釘必須在前往採訪前先清楚狀況,去國會採訪,男的要西裝、領帶;女性的西褲也不能太過貼身;採訪州議會,女性西裝外套的長度必須掩蓋臀部才算合格,到法庭嘛,則不能穿短裙、拖鞋。

記得第一次出席雪州州議員就職典禮時,前輩們再三提醒我,千萬不可穿或配戴黃色的衣飾,因為雪州蘇丹將出席主持儀式,偏偏就忘了提醒我要記得穿上黑色西裝外套。

進入伊斯蘭教法庭採訪,女性一律需要戴上頭巾,幾個女記者買了圍巾,再隨便把頭包著,不讓髮絲外露,打扮雖勉強過關,卻成了攝影大哥鏡頭下的逗趣畫面,往後也成了我們回味採訪趣事的回憶。
(光明日報/好評‧文:張欣薇)2012-08-03 19: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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