貓蹼跡

2002年:台灣、香港、廣州
2004年:新加坡
2005年8月旅居台北:花蓮
2006年旅居台北:南投、台東、綠島、蘭嶼、花蓮、墾丁、苗栗
2007年旅居台北:高雄、小琉球、宜蘭、台南、澎湖
2008年:泰國甲米、柬埔寨金邊、台北、越南、韓國濟州島
2009年:印尼日惹、台北、新加坡
2010年:泰國立卑、菲律賓
2011年:台北、港澳、泰國普吉島
2012年:台北、新加坡、雲南昆明麗江香格里拉
2013年:台北、港澳、麗星郵輪、曼谷
2014年:大馬旅遊年刁曼島、檳城、怡保、泰國合艾自駕
2015年:香港、日本沖繩、台灣、泰國曼谷
2016年:泰國曼谷

2012年10月20日 星期六

犯人欄的真假性情

因為跑法庭,見過許多罪犯,從車禍意外、吸毒、偷竊、非法入境到失信案、傷人、強姦或是謀殺都有,幾乎每天都有人因為抵觸法律而被控上庭,有罪無罪地遊走犯人欄。 

雖然不曾在國內法庭內,看過被告在犯人欄內情緒失控,歇斯底里地嚎哭,猛抓著圍欄大喊冤枉、咒對方不得好死、向法官丟鞋子等如港劇般的戲劇行為,但國內犯人欄的真實情景,也一樣精彩。

涉嫌虐待印尼女傭的嚴碧霞,每次上法庭都是笑臉迎人,但在聞判時獲悉自己罪名成立時,難以置信並不停地重複“為甚麼",情緒激動且不停在抽泣,最後身體更突然失去平衡,差點昏厥在犯人欄內。

每當通譯員向著國會反對黨領袖安華宣讀控狀後,在犯人欄裡的安華,總是一臉淡容地對著法官說:“這是一種誣蔑。"曾轟動全國的王麗涓被姦殺案的被告阿末納吉被判強制性死刑時,則是意外地表現冷靜,甚至露出笑容,讓人心寒。

觀察被告在犯人欄的行為舉止,一直都是我採訪法庭新聞的SOP(標准作業程序)。還有一些忘了 名字的被告,從一開始踏足犯人欄就眉頭深鎖,並且哽咽地剖白自己的悔意;也有的被告,外表看似平靜,但一問他認不認罪時,哪怕是大男人,也是一把鼻涕眼淚 地說:“我認罪,我錯了,希望有重新改過的機會。"

當然,可以在犯人欄內狀甚輕鬆,一直臉帶微笑,不時與庭警交談,或是與旁聽席的親人“口語"交談的被告亦大有人在。

在司法面前,犯人欄裡,真假性情不容我分辨,我只能透過筆去詮釋被告當下的表現。只是觀察得多,就越覺得,一旦踏入犯人欄,要掩飾悔意或是犯錯的羞愧,其實很難,除非那個人真的很會演戲。

(光明日報/好評‧文:張欣薇) 2012-10-19 19: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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