貓蹼跡

2002年:台灣、香港、廣州
2004年:新加坡
2005年8月旅居台北:花蓮
2006年旅居台北:南投、台東、綠島、蘭嶼、花蓮、墾丁、苗栗
2007年旅居台北:高雄、小琉球、宜蘭、台南、澎湖
2008年:泰國甲米、柬埔寨金邊、台北、越南、韓國濟州島
2009年:印尼日惹、台北、新加坡
2010年:泰國立卑、菲律賓
2011年:台北、港澳、泰國普吉島
2012年:台北、新加坡、雲南昆明麗江香格里拉
2013年:台北、港澳、麗星郵輪、曼谷
2014年:大馬旅遊年刁曼島、檳城、怡保、泰國合艾自駕
2015年:香港、日本沖繩、台灣、泰國曼谷
2016年:泰國曼谷

2013年6月29日 星期六

自保當自強

朋友說,他晚上到餐廳用餐,約9點左右,老闆開始下“催逐令”,希望消費者吃飽就離開,餐廳要打烊了!以為老闆家有喜事,要提早收工,原來是老闆怕有人打搶,想提早關門買一個平安。

這陣子人心惶惶,每一份報紙打著的新聞標題,都是“搶搶搶搶”。在路上搶、在家裡搶、在嘛嘛檔搶、在餐廳搶、在警察總部附近搶……世風日下,膽大包天的歹徒,“猖獗指數”爆燈。

幾個女同事,翻閱著報紙,越讀越心驚,放下報紙,一臉無奈地說:“我們是不是可以跟老闆要求, 以後都不要加班了?”這邊廂才說出內心的憂慮,那邊廂就來了幾個夜間採訪工作,大家一臉愁容,並沒有因為可以賺加班費而感到喜悅,口裡埋怨這些政治人物怎 麼不體恤最近治安不好,記者夜深回家會有危險?

許多人以為,記者都有攝記結伴同行,但其實大部份的媒體工作者都是獨立工作,總是一個人開車到 處走。因為經常要到不同的地方採訪,及接觸不同階層的人士,你無法預測危險甚麼時候會發生,而哪些人可能會對你不懷好意,特別是在這個治安亮紅燈的時代, 無可否認,常常單獨行動的記者,暴露在危險的“機率”變得非常高!

除了心裡默默期盼大馬皇家警察有能力消滅罪案,我們只能自求多福,在許多可能會遇上危險的時候,如一個人拿車、停車時,盡可能把車子停在有閉路電視及保安人員的停車場裡,如果採訪地點太偏僻,只能停在巷子,則得小心觀察四週是否有可疑人物。

取車時也需切記,不要在上車前才在包包裡找車匙;也不要遠遠地就搖控打開車門,適時左顧右盼,上了車,趕緊鎖車。

有一次專訪約在受訪者家裡,我比攝記先抵達,一時忘了安全性的問題,就直接踏入對方家門,受訪 者是個失婚人士,要尋妻,住家地點略嫌偏僻,之後還被攝記訓了一頓,說我一個人呆在獨居男士的家,太危險了!後來每次約專訪,我都緊記要約對自己人身安全 有保障的地點,而人潮較多的咖啡廳,就是不二選擇。

這就是我單獨外出採訪時,最簡單的自保,在還沒有學會防禦術之前,我們只能自保當自強,努力把危險減到最低。

(光明日報/好評‧文:張欣薇)2013-06-21 17: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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