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剛過去的622黑色集會,主辦單位宣佈,僅坐滿三分之一的草場有與會者5萬5000人,距離上一次的112集會,那坐滿10萬人的默迪卡體育館,這一次的反應,確實有些冷清,比起主辦單位預估的50萬人,差了10倍。
主辦單位說,因為煙霾,所以很多人不想出門。老實說,在集會前夕,我確實很強烈地在祈禱,希望集會可以因為煙霾而取消,結果當然是沒有,不然就不會有今天這一篇文章。
這一次的集會,遇到的朋友很少,面子書上也不熱衷,沒有人狂Share集會的資訊,也沒有誰號召誰一起出席,或是誰在為自己的無法出席而感嘆。
我記得,去年428黃綠大集會過後,許多人都在為自己沒有親臨現場感受“催淚彈”那一幕而惋
惜,後來的集會,大家就在面子書上留言說:不知道有沒有機會一嘗催淚彈與水炮的滋味,互相提醒要記得帶鹽、牙膏、口罩等,集會的前夕,大家是帶著一顆既期
待又怕受傷害的心上“戰場”。
可惜428黃綠大集會過後的幾場大型集會,再也沒有催淚彈及水炮的驚險場面,面子書上的一群
人,期待落空。惟在選舉後的一系列黑潮運動,特別是學運分子阿當阿里的燭光聲援會時,那顆沉靜多時的“心”再度狂熱起來,我竟然看到有人因為自己遲了到現
場,錯過被警方逮捕的一幕而大嘆不值。
他說:“我遲到了,沒有被警方逮捕,所以不在扣留室!”一直在朋友群中“潛水”的我,看到這裡,還真的很想問問他們:“你們參加集會的目的到底是甚麼,你們到底是懷著甚麼心態?去感受催淚彈?想被警察逮捕當英雄?”不過,我最後還是忍住了。
如果說,參與集會是憲法賦予我們的權利,我當然沒有理由去批評任何極積參與集會的朋友們,每一
個人做任何事都有一定的動機,或是一種想法,可以是陪朋友、贊成及支持集會訴求或是難得有集會可以參與,都是一個成立的動機、想法。所以對於在集會過後,
在人潮裡聽見陌生人說“怎麼沒有射催淚彈?”確實也沒甚麼好大驚小怪的。
622黑色集會中,我問那唯一一位偶遇的中學朋友:你為甚麼出席?他說,老婆剛好在附近工作,所以載她來上班後就順便過來。他之前錯過了很多次,這是他第一次參與。他說,不管參與的心態是甚麼,最重要的是,人民知道,這是他們的權利。
(光明日報/好評‧文:張欣薇)2013-06-28 19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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