貓蹼跡

2002年:台灣、香港、廣州
2004年:新加坡
2005年8月旅居台北:花蓮
2006年旅居台北:南投、台東、綠島、蘭嶼、花蓮、墾丁、苗栗
2007年旅居台北:高雄、小琉球、宜蘭、台南、澎湖
2008年:泰國甲米、柬埔寨金邊、台北、越南、韓國濟州島
2009年:印尼日惹、台北、新加坡
2010年:泰國立卑、菲律賓
2011年:台北、港澳、泰國普吉島
2012年:台北、新加坡、雲南昆明麗江香格里拉
2013年:台北、港澳、麗星郵輪、曼谷
2014年:大馬旅遊年刁曼島、檳城、怡保、泰國合艾自駕
2015年:香港、日本沖繩、台灣、泰國曼谷
2016年:泰國曼谷

2012年11月30日 星期五

道聽塗說

老先生:你是記者?來採訪?
我:是。
老先生:甚麼報啊?
我:《光明日報》。
老先生:你覺得有多少人?
我:你覺得呢?(不論我說的是否為事實,你都只願相信出席人數一定是幾萬人的數據。)
老先生:我講有幾萬人啦。(看,被我猜對了吧?)
我:一個禮堂都塞不滿的人數,怎麼可能是幾萬?Uncle你太誇張了,講幾千人就有可能啦!
老先生:你知道我是誰嗎?我有去澳洲示威,你們報紙都沒有登。
我:那你怎麼不把照片寄給我們,我們可以幫你登。
老先生:你們不登的啦,你們應該去採訪的,人家那個XX報都有去,你們沒有去。(怎麼我對此新聞沒有印象?)
我:是嗎?
老先生:你不認識我咩?人家XX報有登我的照片,你沒有看到?
我:我真的不懂,因為我都不認識你,就算我看到,我也不會記得。
老先生:你跟了幾天?
我:三天。
老先生:從哪裡開始跟喔?
我:從武吉丁宜。
老先生:你為甚麼不從關丹開始跟?
我:那你為甚麼又不從關丹開始跟著?
老先生:我很忙啊,我去了澳洲。
我:我也很忙啊,我每天都要工作。
老先生:你們報紙,不敢寫的,不敢登這些的。
我:那你以後就不要再看報紙啦!
老先生:我沒有看報紙。
我:……(Uncle,看你一身裝扮,我知道你剛從1125和平請願大會趕過來,念著你貌似 70高齡,未能身體力行參與苦行,但卻敬佩你的精神。無奈,你只是隔岸觀火卻要報大數,說有幾萬人,然後猛吹捧自己也有反萊納功勞,講甚麼報紙有登你的照 片,卻又說沒有看報紙;沒看報紙,又懂報紙沒有登集會新聞?)

(光明日報/好評‧文:張欣薇)2012-11-30 19:25

2012年11月26日 星期一

有色眼光

中午十二點,艷陽,無風,如此悶熱的天氣,有點近乎中暑的感覺。

現場,是非法未婚媽媽收容中心取締活動。我們的出現,讓所有人都驚慌失措。福利局官員向未婚媽媽簡單匯報:“這個中心即將被查封,我們把你們安頓在另一家收容中心,或者你可以選擇聯絡家人,讓他們來接你回家。”

在這個只有半個籃球場大的空間裡,擠滿了穿著“紗籠"的孕婦,有些,好像正在坐著月子。空氣不流通的異味,夾雜著汗味,還有廚房的油煙味。

我心裡,不停地碎碎念著,這行動要到甚麼時候才結束?甚麼時候才要開記者會啊?這樣的環境,再呆久一些,就會有窒息的感覺,我的襯衫已經濕透,腋下那兩攤汗漬最為明顯,真的是一千兩百萬倍的,很熱!

福利局官員,不停地在我身邊徘徊,未婚媽媽在唸到名字後,一一登上一早就準備好的“貨車"。大伙哭擁成一團,離別時依依不捨,我卻只是在旁對著些未婚媽媽評頭論足:“這看起來,怎樣都是未成年啊?"後來也證實,她只有14歲。

身旁一名記者告訴我,他剛剛去訪問了一些未婚媽媽,有些其實是強暴案件的受害者,無處可去,最 後只能到此待產。聽到這,我頓時如當頭棒喝,私生子是不被接受的,未婚媽媽是被人嫌棄的,有者甚至還加油添醋批評一定私生活太亂,背負著輿論壓力的她們, 為了不想讓父母知道、或是家醜不宜外揚的心態,只能躲在這樣的角落,比起不負責任的墮胎行為,她們其實很勇敢。

對於自己一開始就帶著有色眼鏡去看待她們,我頓時很羞愧,覺得自己跟那些“長舌婆"沒有分別。說好的新聞客觀呢?我默默給自己找了一個藉口,一定是被這熱天氣給衝昏了應有的專業。

後補,對不起。

(光明日報/好評‧文:張欣薇)2012-11-23 19:11

2012年11月24日 星期六

淋雨一直走


百里苦行鵝嘜站/採訪手記

淋雨一直走,是台灣歌手張韶涵的新歌,但用在形容今日百里苦行反公害隊伍情況,卻是最貼切不過。

早上8點抵達山林與苦行隊伍集合時,正飄著細雨,睡夢中的記憶告訴我,雨好像在凌晨5點就開始不間斷地下著。原想等雨停再啟程,沒想到雨越下越大,苦行隊只好淋雨,一直走。

來到第十二站的“青龍”,有2.5公里長,約兩千人沿著山路,踩著雨水慢慢走著,不時還有重型羅里在身邊,“隆隆”劃過。感恩,有義工在旁指揮著交通,提醒大家要小心,沿途的車輛不時響鳴以示支持,而路邊的馬來小攤,生意也奇特地好,走著餓了,就停下果腹,再繼續。

這場雨,可是下了好幾個小時,我腳下那一雙青鞋,早在啟程的五分鐘後,就已溼透。三個小時下來,腳板因長期浸泡著,皱得不好受,再加上平時少運動,只不過是走了幾公里的路,肌肉已在拉扯著。

苦行,没有想象中难走,但也不
是很好走。這麼說,皆因我只是走了300公里中的10公里,若將現在的情況乘於30倍,肯定是一趟難走的苦行。

走了十二天的黃德在照鏡子時,看見鏡中那“黑黑”的老漢,嚇了一跳,我想,他應該也忽略了小腿那結實的肌肉,十二天來,不論艷陽、淋雨或刮沙,他都一直走。

明天將是苦行的最終點,無奈在終點之後,反公害的路,還是得一直走下去。

2012年11月23日 星期五

苦行狗.肥肥



從文冬熱水湖走到雪州境內,
兩天,數十公里的路途,
有點累,腳也受了傷,
但,明天還是會繼續走,
後天在獨立廣場與您碰面。

我來自柔佛,
我叫苦行狗,肥肥。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百里苦行反公害採訪手記

數百名綠色戰士涌到民宿時,第一個吸引我的,是穿著一隻襪子的牠。

牠叫肥肥,主人說,肥肥因為肥肥所以叫肥肥,但兩天苦行,讓牠瘦了一圈。

肥肥跟主人們遠從南馬來到文冬跟大伙集合,然後一直用走的,從文冬熱水湖來到武吉丁宜,再到genting sempah然後是taman rimba。翻山越嶺地,習慣性走頭的牠,總在隊伍的前面。

“牠走得很快,拉都拉不住。”主人說的。

牠走了多少公里呢?主人不知道,少說也有60公里吧?走著走著,肥肥突然把前右腳收起來,用三隻腳慢速地,走著跳著。一看,足蹼可是受了傷,主人因此替牠穿著襪子,不讓傷口惡化。

我們碰面時,牠已經累得不想再理任何人,軟棉棉地趴著。我摸摸牠的頭,跟牠說了一句悄悄話:“要加油喔,肥肥!跟綠色戰士一樣,堅持到終點喔!”

其他狗不要亂學喔,肥肥是有練過的,因為主人常帶牠爬山啦!

2012年11月21日 星期三

老照片舊回憶

同事清理雜物,找到一本1988年的《華文報新聞照片專輯》,內附《星洲日報》、《中國報》、《南洋商報》、《通報》及《新明日報》攝影記者的新聞攝影作品,好像是在完成一場新聞攝影展後,將所有參展作品集合成書的成果。

“XY說,這本書她收了10年,現在想丟掉,我看到後立刻阻止她,想說放在會議室的圖書柜裡,大家以後可以拿來看。"HKC像似發現新大陸似的,捧著照片集,與幾個“老同事"開心翻閱著。
1970年的吉隆坡大水災、1977年馬航在新山上空爆炸事件、1986年的半山芭監獄囚犯挾持人質事件,還有政治人物交替、五一三事件等等,一張張的陳舊老照片,述說著我們這個年代所沒有的歷史事件。

眾所週知,新聞記者是負責撰寫新聞;新聞攝影記者則專司拍攝照片。一則新聞當中,精彩的照片將是不可缺少的。俗語說,一圖勝千言,精彩的照片往往勝過千言萬語,讓不識字的人,亦能透過照片,一目了然。

因此,新聞攝影的重任,就是要在千分之一秒內將所發生的事情記錄下來,將今日的圖片留作明日的歷史,讓後人可以對於今日所發生的事情,宛如歷歷在目。不論歲月變遷,新聞攝影的精神依然不變。只是在那個只能使用菲林,器材尚不發達先進的年代,想要抓住新聞瞬間,更考功夫。

《華文報新聞照片專輯1988》裡的作者們,有些還在新聞圈子裡擔任攝影記者的重職,有些已經退休,而有些也已經離逝。感恩他們曾經站在前線,不畏危險拍下警匪駁火、鎮暴等場面,讓一則歷史故事多了一頁生動。

慶幸同事HKC及時“打救",讓這本照片集得以繼續“流芳",而非在垃圾桶裡終結了七十至八十年代的新聞老回憶。

(光明日報/好評‧文:張欣薇)2012-11-16 19:14

2012年11月13日 星期二

免費打廣告

80年代的老港片《雞同鴨講》裡有個情節,許冠文(老許)經營的燒鴨店對面開了一家丹尼炸雞店,新張誌業當天,有電視台前來訪問,老許命令職員拉霸王(許冠英飾演)站在主播後面,舉起燒鴨店的宣傳佈告板,想免費打廣告。

主播不想讓拉霸王得逞,因此往左、往右移動,就是不想讓拉霸王入鏡;拉霸王也非省油的燈,緊緊跟著主播腳步,貼身糾纏。鏡頭就這樣,偏左偏右,再配上許冠英的滑稽表情,達到喜劇效果。

看這部電影時,我還是小學生,所以只懂得笑,但在許多年後重看,“笑果"依然,亦明白此情節,既是反映社會現象,也是諷刺一些商家想吃免費午餐的行為。

雖然有俗語說,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,但現實中,確實有免費打廣告,博取廉價宣傳這回事。
有時候做訪問,有些受訪者不說姓名,要你寫他家字號;或是在姓名前,加個XXX公司老闆。也許宣傳效益不大,但至少有讀者會知道,有一家店叫XXX。

類似拉霸王的情況我也見過,忘了是甚麼課題,但就真的有商家命令員工拎著宣傳板站在攝影鏡頭前;還有一次的旅遊採訪,其實也只是在拍一塊肥皂,但一旁的公關卻要在肥皂旁加一張宣傳單,拜托拜托,一定要讓公司名字入鏡。

無需付廣告費,招牌一樣可以曝光,老闆也可以上鏡,乃是佔便宜最高境界。不過,我在寫新聞時,除非有“硬性"規定,否則商家字號最後都會被我“自動省略"。

(光明日報/好評‧文:張欣薇)2012-11-09 19:10

2012年11月7日 星期三

6場記者會

如果不是一場婚禮,要先辦6場記者會,我還真的不知道李一哥的名氣,已經比中港台大牌明星,甚至是國際名人還要紅,還要“巴閉”。

第一場記者會,告訴你,筵開多少席,貴賓有誰。
第二場記者會,告訴你,粉絲有獎遊戲細則,還有貴賓、贊助商有誰。
第三場記者會,給你拍給你知道,我們會穿甚麼禮服,誰設計的。
第四場到第六場,內容有待“發佈"。

結了婚的我,也有籌備婚禮的經驗,也採訪過名人婚宴。一場婚禮,來來去去不就是:婚紗照、禮服晚裝、喜宴排場、出席嘉賓、小禮物、總共花了多少錢,大不了就是新人在宴會當天花心思給對方製造驚喜,難忘回憶。

如果驚喜都要開記者會宣佈,那李一哥真的很忙。難怪他一臉委屈,甚至有點埋怨地說:“開又罵,不開又罵。"一開就開6場,忙上加忙,雖然,他都不需要出席記者會,時間都用在派請柬、拍婚紗。

新聞價值這回事,因人而異。李一哥自覺婚禮新聞價值一級高,高到全國,甚至國際都想知道;搞到比威廉王子大喜之日還要鋪張,但又自嘲低調處理婚事。

如果一場名人(李一哥應該是吧?)婚禮需要6次記者會,才能滿足粉絲對他的窺探慾望,那麼下次政府宣佈內閣新成員名單時,應該要開足一個月(30次)的記者會了。

內閣目前共有二十幾個部門,一次記者會宣佈一個部門的正副部長人選,不就要二十幾次記者會了嗎?下一屆的內閣成員有誰、是誰,應該比知道有誰出席李一哥的婚禮、贊助商是誰,更受全國矚目。

(光明日報/好評‧文:張欣薇)2012-11-02 19: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