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有那麼一天,我可以到希腊愛琴海上的一個小島米科諾斯(Mykonos),在那個名為“天堂沙灘”的地方,我想“裸泳”。我不是甚麼色胚子,也不是鼓吹女權性解放,只不過想要在畢生之年做一些很奇怪的事,就好像是“裸泳”的這些事。
是的,我想過裸泳。只不過在“裸泳”之前,我泡過大眾裸湯溫泉,呆沒5分鐘,我就離開了,將自己的卻步歸咎於文化上的差異,簡單說,就是還沒有辦法接受。我保守,我的國家也是,文化;沒有所謂的對錯,但需要尊重。
這陣子,網傳歐美登山客成功攻頂後,疑在神山巔峰前裸體拍照留影的照片,被人攝下並上載至社交網站撻伐,認為遊客的愚蠢舉動已玷污了“亡者尊敬之地”(Aki Nabalu), 古蹟集體祼身留影的風潮在席捲柬埔寨吳哥窟、秘魯及埃及金字塔等古蹟後,竟然來到了我的國家。
因為有過“裸泳”的念頭,所以可以理解他們這麼做的原因,但我沒辦法認同及接受。所謂有些事情現在不做,就沒機會還是老了之類的論點,並非適用於任何地方及任何事,就好像在追求言論自由,主張民主的同時,你不可以惡意去中傷、誹謗,或是殺死一個獨裁者,道德倫理及法律是世界運轉的規範。
當地原住民視神山為往生後靈魂前往安息之地,是一個極為神聖的高山,再不迷信,至少還需“入鄉隨俗”給予尊重。
我的國家有這麼多漂亮的海邊,但我沒想過要在這裡裸泳,就連馬爾代夫,我也沒想過;我想去的米科諾斯“天堂沙灘”又為天體沙灘,我的瘋狂念頭只有在這裡才可以取得許可證。
否則,瘋狂是需要付出代價。那一些亂亂裸露的,不都坐牢、罰款或被驅出境了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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