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陣子在研究廚餘堆肥的課題,正疑惑政府在落實垃圾回收政策的同時,為甚麼不效仿其他國家,一併推行回收廚餘措施,以堆肥取代填埋,將廚餘經過堆肥方式變成有機肥,成為再生能源,也可減少垃圾量,改善土埋場的污染物排放,一舉多得。
專家回應,有機肥無法取得清真認證,再循環也沒用,沒有市場,因此不可行。
同樣的原由也適用於多個方面,包括回鍋油製成的肥皂、淨化污泥再制成的磚塊,通通因為不HALAL,即便是冠上環保、有機的頭銜,沒有市場就沒有利潤,商家不投資,不論它的再生能源價值再高,一樣是無用武之地。
我說,如果沒人爭著做,我來做,再外銷到其他國家,我獨享利潤,專家贊我有生意頭腦(可惜我缺的是資金,不是稱贊),同時再給了我一個眼神暗示:“事情,總不是你想的這麼簡單。”
這讓我想起馬華政治家顏炳壽之前發表的“HALAL鈔票”文章,提及他在吉隆坡一間商場超市購買食糧日用品時,年輕的女穆斯林收銀員面露難色的看著櫃檯上的半打啤酒、肉醬罐頭和一包豬培根醃肉,禮貌地要求他自己刷碼,再加上其他清真課題如馬航被要求不提供含酒精飲料、雪州禁酒和禁穆斯林酒廊工作指南、貿消部建議的清真/非清真手推車指南種種個案,讓顏炳壽有感,我們正一步一步地從清真食品規範,邁向非食品工具和場所的清真規範。
其實,我也不確定清真認證這課題會不會與宗教、種族一樣敏感,但它似乎跟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,甚至攸關國家政策與發展的問題,是我太敏感了,還是誰人太敏感了呢?當甚麼都分HALAL不HALAL,我們還是不是一個馬來西亞,又或者,這才是真正的馬來西亞?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