貓蹼跡

2002年:台灣、香港、廣州
2004年:新加坡
2005年8月旅居台北:花蓮
2006年旅居台北:南投、台東、綠島、蘭嶼、花蓮、墾丁、苗栗
2007年旅居台北:高雄、小琉球、宜蘭、台南、澎湖
2008年:泰國甲米、柬埔寨金邊、台北、越南、韓國濟州島
2009年:印尼日惹、台北、新加坡
2010年:泰國立卑、菲律賓
2011年:台北、港澳、泰國普吉島
2012年:台北、新加坡、雲南昆明麗江香格里拉
2013年:台北、港澳、麗星郵輪、曼谷
2014年:大馬旅遊年刁曼島、檳城、怡保、泰國合艾自駕
2015年:香港、日本沖繩、台灣、泰國曼谷
2016年:泰國曼谷

2016年3月26日 星期六

我的光明時代:法庭緣

2003年6月13日,我這個菜鳥入行一個月,遇到轟動國際的大案子:美少婦王麗涓在購物中心停車場被擄拐及姦殺、燒屍案。兇手是飛機清潔公司主管,在事發幾天後就遭警方逮捕延扣調查,同年7月3日被控上八打再也推事庭。

那一天,各報媒體在接到消息後,一早就在法庭守候,但枯等到中午,提控程序還末開始,原來在辦公室的我,隨意外組組長到現場見識大場面,犯人被拉上庭,一群攝影蜂擁而上,就像看港劇那樣真實及刺激(菜鳥沒見過大場面嘛),只是十多年前的八打靈推事庭只是阿答屋一間,而大馬媒體的人數再加外電也只有二、三十人。

印象中,這似乎是安華在1998年第一次被控肛交後,又一宗獲國際關注的法庭大案件。

那一次之後,似乎與法庭有了不解之緣(?是孽緣?)。主管先是讓前輩欣瑜帶我跑一趟吉隆坡法庭,了解法庭程序,從提控、辯護、供證、表罪、下判、上訴,手中都會有一張前前輩留下來的小筆記:M是推事、J是法官、OKT是被告人、DPP是主控官、DC是辯護律師、TT是被告被捕日,表罪成立後有哪三個選項,被告不認罪的話又可以怎樣,一堆的專業名詞,記熟了也方便日後採訪。

王麗涓被殺的同一年,又有一名兼職女公關諾麗達被發現全身赤裸,雙手被綁,臥屍房內。主管要我全程跟進此案,從嫌犯被控、審訊到表罪,雖然法庭新聞是上課時老師完全沒有教過的一堂課,但因為有實戰平台讓我學習,很快就掌握了採訪法庭新聞的技巧。前輩當初帶我遊了一次,法庭從此成了我採訪生涯中,最常“光顧”的地方。

小菜鳥之後跟進的案件有安邦再也市議會主任被控貪污、顏碧霞被控虐待女佣案、兩姐妹與兩少年被控謀殺澳籍繼父案,還有神廟主持虐待、少年殺補習老師女兒、“鋼鐵大王”謝英福涉及的貪污案、趙明福屍庭、霹靂州大臣雙胞案、安華二度被控肛交、“四眼仔”鎗殺阿馬銀行(Ambank)創辦人、DJ母親被殺案、董總案等,大大小小的法庭案件都是一種學習,不論是工作,還是人生觀念上;別人的人生,間接成了你人生的借鏡,不論是法官、被告、律師還是供證者,他們之間的問與答,都會讓你進一步去思考“為甚麼”?

我一直都覺得,跑法庭是一個很專業的採訪工作,跟進失信、貪污案時,需要有金融常識;強奸、謀殺則得要有生物科學,甚至對人體結構、陰道肛門精子卵子都要很清楚,還要懂憲法、社團注冊法令、刑事程序及刑事法典其實是不一樣的;國語是法庭通用語言,但更多時候講的都是英文,記者在消化以後還要將複雜的案情簡化成易懂的文章,一旦錯誤詮釋,可能還要背上藐視法庭的罪名。

但無奈,這樣的專業總是被漠視,而記者的命運似乎都是這樣,寫好文章就是理所當然的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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